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机构职能
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执行国家和上海市以及青浦区关于城乡建设、市政、燃气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实施细则,并确保政策在本地区的有效执行。区长赵惠琴曾亲临委员会进行调研。
二、根据上海市和青浦区的整体发展规划,该委员会负责实施和管理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规划、监督和检查区管公路、道路、桥梁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委员会对建筑建材业进行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涵盖市场、质量和安全,以及建筑节能,同时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四、在供气和燃气行业管理方面,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的燃气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
五、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还负责国防交通保障和交通战备建设规划,以及道路、水路、地下管道等交通体系的战备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委系统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
六、对委属企事业单位,委员会实施行政管理,监督年度工作,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和使用政府赋予的规费,筹集和管理城镇建设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
八、处理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并对委属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最后,委员会需完成区政府交付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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