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国家和地方城市、建筑、建材、设计咨询、物业管理、燃气、住房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2. 制定建筑业、建材业、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燃气业、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 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4. 监管住房公积金和维修基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5. 监管建筑市场,规范建筑行业,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监管招标投标活动,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
6. 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施工许可管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房屋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7. 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负责行业科技发展,建筑废弃物管理,推广应用新科技,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节能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8. 监管燃气行业和安全,协调燃气项目建设,管理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监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制定和调整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
9. 指导和监管物业管理。
10.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扩展资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称市建局),为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由深圳市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其职责是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等,内设有12个处室。2011年4月底,其发布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严禁农民工集体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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