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国资委主要职能
眉山市国资委主要职能涵盖了国有资产监管、企业改革重组、考核管理、收入分配、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具体职能如下:
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 监管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并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进行监管。
3. 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 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制度,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监督预算执行,编报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5. 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
6. 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奖惩经营业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管理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
7. 按照有关规定,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8. 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调控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9. 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0. 监管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1. 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2.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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