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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工作机制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4-12-23 02:56:37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特推行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工作机制。此机制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针对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进行税法适用裁定。大企业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成员、广东省税务局和茂名市税务局列名企业、市属国企集团成员、上市公司企业、茂名市市级重点税源及重点关注类型企业,以及其他需重点服务与管理的企业。

适用范围涵盖企业内部重大组织变化、股权转让、重大投资与融资活动、政策性搬迁、跨境投资等可能产生的复杂涉税事项。但申请时需注意,已经发生的涉税事项、需税收立法的事项、无确定计划或近期不发生的事项、无合理商业目的的事项、涉及国外法律解释的事项、税务机关职能权限外的事项以及不符合税收事先裁定规定的其他事项,均不在受理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提交税收事先裁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包括税收事先裁定申请表、知情书、委托授权书、事项详细说明、相关合同或协议、财务处理资料、其他部门审批意见、法律咨询意见等资料。申请通过后,税收事先裁定办公室将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审议出具《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

税收事先裁定生效需满足纳税人提交资料全面、实际发生的涉税事项与申请资料一致、法律法规未发生变化的条件。申请人可在出具裁定意见前撤回申请,税务机关裁定结果为最终裁定。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纳税人应及时告知税务机关。

机制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将跟踪监控纳税人执行情况,发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时,将及时调整或撤销裁定意见。税收事先裁定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被修订或废止时,裁定意见将自修订或废止条款生效日期起失效。

税收事先裁定过程不收费,税务机关与税务人员需为纳税人保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作为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的依据。附件包括税收事先裁定申请表、知情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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